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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在捉妖司,老婆居然是绝世大妖

作者:哀殿赛高 | 分类:修真小说 | 字数:8.3万字

第十回 我们的爱之偶像篇

书名:身在捉妖司,老婆居然是绝世大妖 作者:哀殿赛高 字数:0 更新时间:08-18 09:11

我们321宿舍的四个大男生和众多90后男生一样,都有自己的偶像和心目中的女神,他们和她们的地位神圣而不可侵犯。凡是说到偶像不好的新闻一律屏蔽,听到说偶像不好的第一反应就是苦瓜脸,接着就要看看散播谣言人和自己熟不熟,熟悉的给一个白眼,对方就应该会闭嘴了,不熟悉的就多给几个白眼,直到那人闭嘴。这往往是个“持久战”。

先说说我的偶像吧。因为我懂得粤语,所以我的偶像遍布中港台,尤以TWINS最为心爱,可也最为心痛,个中原因人人皆知。TWINS的歌曲全都代表着我们的心声,记得那时候听到“同学爱新鲜,恋爱大过天”的歌词时,仿佛一下子打开了我的心扉,触动到我还未萌芽的春心。只可惜时过境迁,因为那位冠西哥没把电脑保管好,搞出个“大头佛”(即大麻烦),我心目中的女神瞬间崩溃。当时我和很多人一样,一时半会儿都没有反应过来。

而JOLIN则是我心中的另一位重要女神。从《看我七十二变》开始,JOLIN每年的新专辑我都很关注,我甚至觉得自己偶像专辑的销量比自己的分数还要重要。所以当JOLIN越发迷人,而且不断举行巡回演唱会的时候,我也跟着开心到不得鸟,一看到她的新闻就“春心荡漾”(可别告诉别人哦,这是我的秘密)。

由于我的“口味”实在是太杂,所以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我所有偶像的名字。女星方面,入围的还有林志玲、孙燕姿、萧亚轩、S.H.E、陈慧琳、王心凌、佘诗曼等等。男星方面则“通杀”,只要不是触犯刑法或者长相太过“犀利哥”的都可以接受,最终入围名单有:JAY、王力宏、胡歌、林峰、吴卓羲、潘玮柏、林志颖、梁朝伟……

说完我的偶像,该说说他们仨的了。老K的“口味”也很杂,凡是露一点的女星都能定睛看上一个小时,而他还经常研究方圆十米之内的女同学,特别是穿得有点暴露的,不管长相如何,先看露的部分。当然,老K也不是没有自己的女神,不过好像他并不是天天挂在嘴边,可能张靓颖是其中之一吧,因为他经常唱她的歌。

老K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高歌几首,如果他的声线还可以那就算了,可是他高音上不去,中音不够稳,低音下不来,外加偶尔跑调,所以他一开声就会惹来众怒。记得他一开学的时候最喜欢唱《画心》,而且他强烈推荐我们去看《画皮》,说很经典。我们不知道那电影怎么样,只知道每天听到老K鬼哭狼嚎的“海豚音”,人人都不会睡得着。有时候大B,实在是忍不住了,就跑到老K的床上狠狠地揍他两下,可他居然还在唱,而且越唱越走调。

JJ和大B都很喜欢JAY,我也挺喜欢的,不过还没有到他们那个“骨灰级”的高度。他们俩手机里尽是JAY的歌,而且都很全,偶尔也会听到他们小声地哼一下,听起来起码比老K的声线要好得多。JJ最喜欢的电影就是《不能说的秘密》,所以里面的小雨的形象就成了他择偶的标准:短头发,甜甜的笑容,清纯的个性,的确很美。

大B爱JAY那个程度也是有目共睹的,他手机的屏保是JAY的,钱包里的照片也是JAY的,凡是和JAY有关系的小物件他统统不会放过。的确,JAY的歌也唱出了我们一代人的心声,如今JAY已经到了而立之年,我们也走进了大学,那份感情似乎依旧没有改变。很多大人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喜欢听一个口齿不清的年轻人在呢喃,他们不知道,这就是JAY。

一个偶像往往能影响一代人的成长,当我们还是黄毛小子的时候,JAY的《双截棍》横空出世,那个万众瞩目的场面已经很难再重演了。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,神圣不可侵犯也无可厚非,所以当别人说到我们偶像长处的时候,我们就会视其为知己,而说到偶像短处就视其为敌人。不光是我们,大人们也是一样,如果我跟我爸爸说他偶像的坏消息,他可能要把我赶出门去呢!

“爱一个人就要爱他(她)的全部”,这句话放在我们追星族身上来说再适合不过了。记得我那时候用三十多块“大洋”买了一本JAY的写真集,叫《半岛铁盒》,看到里面写到JAY有不穿内裤的习惯,当场傻了眼,可是很快就又接受了。明星也是人啊,谁没有一点两点私人癖好,谁一出生就是穿着内裤的?!所以我欣欣然接受了JAY这个的这个小秘密。

每天早晨我们都会用手机上网看新闻。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,娱乐新闻的吸引力比政治新闻要大得多,我们往往关心JAY在哪里开演唱会、什么时候出新专辑,而不会关注祖国的GDP排在世界第几。我们说的很多话题也是跟明星偶像有关的,例如JJ总是在我们面前称赞小雨很可爱,老K很不服输,拿了几个在JJ眼里属于“二三流货色”的女星和小雨比较,JJ当场翻脸,一整天都不和老K讲话。结果我和大B说了一大堆小雨的优点,然后猛地狂踩老K说的那些女星的缺点,才让JJ消了气,321也重新回到“正常轨道”上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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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娱乐圈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,明星也层出不穷,但是人很怪,认定了一个明星是自己的偶像,就很一辈子,或者至少半辈子喜欢这位偶像。我也是,虽然TWINS的星途被冠西哥毁了,但是她们在我心目仍然是有一定位置的,我还是会唱《风筝与风》,我还会去听《下一站天后》,那些属于我童年的回忆,是怎么也抹不掉的。

现在的偶像都很喜欢做代言人,这可苦了我们追星一族,因为我们往往会“爱屋及乌”地去买一大堆偶像代言的,但是有些根本用不上的东西。不过有时候这也成了我们在超市买东西的一个重要指标——偶像代言什么,我们就买什么。所以JAY代言的那个奶茶我们321宿舍的人都有喝过,而且JJ和大B还要买了一大盒,说是奶茶可以提提神。我想,其实都是JAY在诱惑你们吧,如果JAY去代言咖啡,你们一定会一溜烟跑去买咖啡的。

偶像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,往往从行为到语言。例如像我,因为看了太多的偶像剧,所以说起话来就像一个电视里的“奶油小生”。而JJ和大B则有一种酷酷的感觉,偶尔站在墙边低头沉思,走路的时候也爱低着头,撞到人就连声说“对不起”。而老K则比较另类,因为他老是偷瞄那些美丽女生,所以自己变得有点猥琐的样子(千万别告诉老K啊)。

我们在偶像身上的花费出了金钱,更多的是精神。偶像拿了一个什么奖能让我们兴奋好几个晚上,而且逢人就炫耀一下,好像是自己中了彩票一样。而如果像TWINS的粉丝,也就是我,那就比较杯具了,因为偶像的形象大损而至今抬不起头来做人,所以我们心里永远都有那个伤疤在,最讨厌的就是媒体,还要时不时就“炒冷饭”,让我们痛了又痛。

现在这个年代应该已经很少人把什么历史名人当偶像了吧,即使有,那也是为了应付作文考试而昧着良心写出来的,一点也不真实。“学习雷锋好榜样”的歌曲我们还会唱,只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雷锋的人已经很少,甚至说是绝迹了。不是因为我们没有一副热心肠,而是因为现在好人坏人太难分了,所以帮了人有时候会害了自己。因此,我们宁可选择一个毛病多多的明星来当偶像,也不愿意再把历史名人当成自己的榜样——那样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,而且也不实际。

偶像们的绯闻总是占据着头版头条,今天谁和谁牵手了,明天谁和谁复合了,看得我们雨里雾里,朦朦胧胧,却很是好奇。据说JAY交过好几个女友,最值得媒体炒作的莫过于“双J恋”,这也是我最想看到的,因为一个是我心目中的女神,一个是潮流的偶像,“强强联合”定能创造不少火花。只可惜火花擦出过,后来就不见了踪影。JAY爱上了女主播,JOLIN也另寻她欢。

传媒越来越发达,新闻越来越多,明星们觉得生活在放大镜下很压抑,而我们则乐呵呵地看着放大镜下明星们丰富多彩的生活。其实不管偶像做得是对是错都没关系,只要那个偶像一天还活着,只要我们一天还活着,我们的偶像就不曾改变。即使爸爸妈妈老爱说JAY唱歌口齿不清,可我们还是喜欢去听,那是一种青春的旋律,一种心连心的感觉,一种与偶像不曾有过但又可以超越时空变换的约定。

我们看书累了的时候,就爱听上几首JAY的歌;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,也爱听上几首JAY的歌,不管新老,不过每个人心中总有一首不变的“饮歌”(即最喜欢的歌)。

我们在长大,偶像也在长大。当我们开始觉得自己已经变老了,或许我们的偶像也已经淡出了媒体的视线,但是我们还是会一直关注着他或她的动态,因为那是我们的爱,是我们对偶像一生一世的不变的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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